林业科技通讯如何发表论文(林业科技通讯如何(4)

来源:林业科技通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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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 .退学学生,在家庭户籍所在地定居。 生病不能自己回家的,一般由家长负责认领。 4 .学校发给退学学生退学证书,学过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的发给结

3 .退学学生,在家庭户籍所在地定居。 生病不能自己回家的,一般由家长负责认领。

4 .学校发给退学学生退学证书,学过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的发给结业证书。

5 .取消学籍并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二降级学生在降级期间不参加表彰、助学金。

第七章毕业和结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毕业,学校应当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鉴定和考核。

第二十九条正式学籍的学生,可以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加满学分,其他条件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修业期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结业或者延长学制。 离校者发给结业证书,与毕业要求相差16学分以下的,给予复试机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失败的,可以再次答辩。 但均在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后2周内提出申请,在本学期末接受复试、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更换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要在发放日填写。

第三十一条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学生,符合suming hao123和suming hao123规定者,可以取得学士学位和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取得专业学士学位资格的基础上,修完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符合本校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可以同时取得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第三十三条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 .学生毕业时平均学分成绩分数低于1.60的;

2 .其他情况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位的。

第三十四条学位获得者发现有伪证、舞弊行为的,撤销依照《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授予的学位。

第三十五条毕业、结业、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验证并颁发相应证书。 证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本科生,解释权归教务处。

第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林业科技通讯》 网址: http://www.lykjtx.cn/zonghexinwen/2022/1206/1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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