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执法陷困境,环境公益诉讼巧帮忙(2)

来源:林业科技通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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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此案共开展四次现场调解工作,公益诉讼起诉方、检察院在进行调解时,了解被告生活来源,拉近与被告的距离,缓解了对抗情绪,通过释法说理,让被告

此案共开展四次现场调解工作,公益诉讼起诉方、检察院在进行调解时,了解被告生活来源,拉近与被告的距离,缓解了对抗情绪,通过释法说理,让被告打开心结,最终达成了原地修复与异地复绿相结合的共识,促进案结事了。2020年9月15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最后一次调解会上,四被告方真诚悔解,表示歉意,签署调解协议,并立即现场执行调解条款内容。

目前,四被告已经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拆除农家乐恢复种植,就异地补植代履行与广州某农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苗木种植项目施工协议书,弥补生态环境破坏所造成的损失。

林业资源具有固碳释氧、净化大气、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等环境服务功能,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该案在充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充分协调各方当事人,既有利于受损环境得到及时有效恢复,又实现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在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亦具有典型意义,为今后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部分案件无法申请强制执行的破坏林业资源的案件,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支持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转换公益守护模式,化解行政执法僵局,最终守护森林资源、保护人类绿色家园。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娟 通讯员 陈彦鸿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林传凌

文章来源:《林业科技通讯》 网址: http://www.lykjtx.cn/zonghexinwen/2021/0610/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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